双飞轴承财务数据披露前后矛盾,曾被列入环保黑名单
浙江双飞无油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自润滑轴承和自润滑轴承用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该公司目前已经通过了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
财务数据显示,该公司2016年和2017年的营收同比增速还分别高达20.07%和46.02%,但是在2018年却滑落至8.71%;与此同时,2016年和2017年的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速分别为33%和52.43%,2018年却为-2.29%。这令人担忧该公司上市后的业绩,是否会“变脸”。此外,双飞轴承披露的更多财务数据,同样值得关注。
子公司演变历史存疑
双飞轴承的核心子公司为双飞材料,这家子公司2018年净利润为两千万元,约占双飞轴承合并净利润的30%;同时,这家子公司的净资产约为1亿元,大致相当于双飞轴承合并净资产的25%以内。上述数据还指向,子公司双飞材料的净资产收益率,是高于双飞轴承整体的。
招股书披露,双飞材料的前身为嘉善县双飞无油润滑材料厂,由材料厂众多员工共同持股,2001年6月材料厂的全体员工股东同意,将全部股权以279.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以孙志华、周引春为代表的10名股东手中,招股书披露称“本次股权转让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是客观来看,当时的双飞材料已经具备了很高的盈利能力,证据就是在2003年9月,股东孙志华在向周引春等人出让双飞材料33%股权时,“还享受双飞有限430.60万元的单方分红款”。也即孙志华在获得双飞材料33%股权后的两年时间里,便获得了430.60万元现金分红的利益,进而对应着双飞材料在那2年里的现金分红金额高达上千万元,超过2001年全部股权交易价格的4倍以上。
上述信息指向在2001年到2003年的双飞材料已经具备了很强的盈利能力,在这样的背景下,2001年该公司全部股权转让时,对应的279.75万元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值得拷问的。
前后矛盾的财务数据
双飞轴承曾于2017年申请过IPO,但被证监会发审委否决,随后在2018年12月再次申请上市。对比公司前后两次申报上市进行的信息披露,其中均包含了2016年度的经营数据,但是披露的具体信息却存在差异。例如在第一次申请上市时披露,2016年第三大客户“烟台大丰轴瓦有限责任公司”对应销售金额为1361.16万元,而在本次招股书披露的销售金额则高达1463.33万元,前后两次信息披露相差上百万元;同时,针对同年的第二大客户“FI美国”、第四大客户“合肥波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也均存在一定差异。但是在此基础上,前后两批招股书披露的2016年度销售总额则能够保持一致,这更令人怀疑该公司披露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固定资产增加与产能变动脱节
对比双飞轴承2016年和2018年的产能数据,增幅还是非常明显的,例如SF型轴承产能增幅近20%,JF型轴承、JDB型轴承产能增幅近50%,复合材料产能增幅也在40%左右。
双飞轴承的产品生产工艺属于传统的机械制造行业,生产工序并不存在较大变化,该公司的产能增加,主要依赖于生产设备,根据招股书披露的信息,该公司的核心生产设备主要为成型机、车床,2016年数量为36台和236台,2018年则增加至43台和243台,增幅都不多,显著低于同期产品产能的增幅。
此外,根据双飞轴承在2017年发布的招股书披露,双飞轴承拥有的12台“废气、污水处理设备”成新率为71.25%,以公司针对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计算,这些环保设备投入使用年限不超过3年,也即是从2014年初才开始投入使用的;但是公司早在2000就开始了生产经营,这不得不令人质疑,在2014年之前是否和处理废气和生产废水的?是否涉嫌生产废水未经处理违规排放?更何况,双飞轴承曾在2015年1月被嘉兴市环境保护局执法检查中发现污水处理设施中存在不符合要求的管道,此后又在于2015年6月将公司列入2015年第二批环保黑名单,这更令人担忧公司环保意识不强、合规经营不足。